【石棺藏尸案】称死者4日致电106次借500万 首被告:我啲Hermes卖咗都有钱

2018-05-11 17:45

石棺藏尸案今在高等法院续审,首被告曾祥欣接受代表第三被告张善恒的大律师盘问时,承认死者于3月1日至4日期间有致电他106次,而曾对此感到烦厌,因内容均是与借钱有关,死者起初要求借500万,其后则改指若借30万都好。死者女友郭琪恩供称,死者当时急需金钱是为了买楼和投资,被问到为何会准备本票及叫郭拿取,曾解释为「纯粹拖延时间」,并不同意如郭所言,他欠死者钱。惟曾承认自己手上虽然没有500万现金,但也有30万元,辩方即指岀曾只有20万元在外婆家夹万,而他往台湾亦要问父亲取7万元,曾遂称「如果我要借钱俾佢,可以岀去搵人借钱俾佢」,并续指「我屋企啲Hermes 袋卖咗都有钱嘅」。

曾确认于2015年在兰桂坊认识张,亦知悉张由母亲独力抚养他,母亲在将军澳购入私人物业,而张则在港铁工作,故辩方随即指岀张并无财政困难及不需要借钱,曾直言不知道。

而曾与第二被告刘锡豪认识8年,惟他否认两人是生意夥伴,但就承认与死者张万里于2009年始有生意往来,然而死者在财务公司工作,曾则介绍顾客予他及从中赚取佣金。

辩方问曾知否死者是有钱人,曾表示:「佢应该系有收埋收埋啲钱。」法官随后指正他何以说死者「收埋啲钱」,然而该些是属于他的钱。

曾同意有打算在观塘海滨长廊打劫死者,并与另外2名被告到长廊找地方落手,惟该处有太多闭路电视而未有成事。在3月4日,于死者到达涉案单位前,曾表示:「3个都话唔会喺屋企做呢啲嘢(打劫死者)。」

辩方大律师随即向曾读岀其案情,指案发时张在死者下面,而刘则躺在死者身上。刘叫曾下楼帮手,当时曾的右手戴上手术手套,并手持有酒精的针筒,曾将含哥罗芳的白布交予刘,刘则用此掩著死者。曾再向死者几次施针,而刘站起后便除下右手手套,塞进死者口中。曾对于相关案情逐一否认,但他承认张有为死者施行心肺复苏。

曾将于下周一继续自辩。

法庭记者:陈咏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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