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棺藏尸案】阿豪称首被告与小草是「养父养女」 忧小草独留港乱说话
2018-04-26 17:00
被问及为何要带同案发时不在单位现场(下层)的小草潜逃,「阿豪」称首被告曾祥欣感觉「摆佢(小草)系香港好危险、惊佢乱讲嘢」,又谓曾祥欣和小草关系颇特殊、是「养父养女」、形影不离、经常让人误会是男女朋友关系。警员问著次被告形容涉案人士的身体特徵时,他表示曾祥欣的颈上原有「草」字纹身,但在台湾将纹身改成一个十字架。
「阿豪」指案发时曾祥欣在死者身上注射看似是尿液的液体并说「都唔差在喇,打多啲酒精落去,等佢死快啲」,又认为曾及第三被告张善恒当时「比我感觉一了百了」、「一不做二不休」。开初他称自己在旁观看、呆了,不知道如何反应,亦有考虑过报警,但后来在另一录影会面中澄清指当时被死者压在身上。「阿豪」称认为窒息是令死者离世的原因。而去新加坡前,张善恒眼神凶狠地著他不要一走了之。
次被告又声称,案发后他和曾祥欣外出购买水泥前,两人去了荃新天地的日本城,自己买了空气清新剂,对方则买了类似菜刀的东西,回到单位后,他目击曾祥欣拿著该刀进入尸体所在的洗手间说要肢解死者,但后来谓办不到。
他亦透露4人在台湾时曾待在松山、西门町,后来则在当地纹身时认识了一名纹身师,双方投契,被告对纹身师说想找个地方安顿,对方即义不容辞以自己身分为他们签名租屋,地点在板桥区。
他坦言在台湾时各人有讨论案情,例如在收看新闻时会指出错误报道:「我地都冇去嗰个地方,或讨论警方处理案件的进度。次被告指曾祥欣表示自己认识警方高层,会与对方保持联络,各人又会谈及「曾祥欣阿妈就嚟痴线」、当初处理事情时的不该等等。
法庭记者:郭止晅
建立时间:15:56
更新时间: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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