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女同学家偷内衣 DSE考生还柙候判

2018-05-11 15:26

19岁应届中学文凭试男考生黄永安,承认因暗恋同校女同学,希望了解她的居住环境,于2017年10月趁课室无人时偷去女同学家的锁匙,并于同日偷进女同学家中,盗去她的内衣裤和100元现金。男生早前承认爆窃罪,指自己用了错误方法对喜欢的人表达爱意,案件押后至6月1日判刑,以待法庭为被告索取更新中心、社服令及感化报告,期间被告须还柙。

黄国辉暂委法官指控罪严重,若犯人为21岁以上,一般会被判处即时监禁,但因被告犯案时只得19岁,故为他索取报告才判刑。

辩方进一步求情时答谢法官给予时间,让被告先完成文凭试,并称虽不能确保他能升读大学,但认为他知错及有悔意,而且得到在场母亲和社工的支持。被告愿意就总值200元的盗窃物品及现金作出赔偿。律师引述一宗两年前的类同案例,指出当时同为中6的被告被判社会服务令。

控方案情指,被告于去年‪10月12日‬偷进女同学家中,偷去其吊带背心、胸围和内裤,及属于女同学姊姊的100元现金。被告欲离开时遇上女同学姊姊回家,他假装派传单后即沿后楼梯逃去,姊姊其后报警。被告于警诫下承认曾经跟踪女同学,从而得知她的住址。

法庭记者:郭止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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