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建议延期年金及强积金自愿供款 合共可扣税3.6万
2018-05-09 14:44
政府早前建议为购买延期年金及强积金自愿供款人士提供扣税安排,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向立法会提交文件,建议两项计划纳税人最多合共扣税为3万6千元。政府计画年尾前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预料下个课税年度开始生效。
局方建议只有合符保险业监管局指引的延期年金产品,才可以获得扣税,条件包括最低保费总额18万元、供款期最少5年、最短年金期则订为10年,年届50岁之后才可以提取年金等。保险公司亦需提供产品内部回报率、保证年金额和浮动年金额,而年金计划内的附加保障,如身故赔偿,则不可扣税。
至于强积金自愿供款方面,当局建议只有接受「保存规定」所限的供款者,才获享扣税优惠,即只容许供款人于65岁退休、完全失去工作能力等情况下才能提取供款。
如自愿额外为强积金供款的人士,需要把自愿供款另存于新开设的「可扣税自愿性供款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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