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会二读人体器官移植修订条例草案
2018-05-09 12:12
动议由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陈肇始提出,她表示,现时部份需要器官移植的病人,找不到合适的器官,配对捐赠是其中一个解决方法。但现行条例列明,进行活体器官移植前,捐赠人必须并非在受威迫或引诱的情况下,同意切除器官,但条文并无定义何谓「引诱」,因此提出修订,厘清法律不明确处。
为了更清楚说明配对捐赠安排及汇集捐赠安排,建议推行一项自愿参与的肾脏配对捐赠试验计划,加入由一名捐赠人及一名受益人组成的「两人组合」的新概念。配对捐赠涉及两对两人组合,而汇集捐赠则涉及多于两对的两人组合。 让两组需要器官移植但不相容的组合病人, 可以互相向对方捐出器官。
并已就建议谘询医疗专业人员和病人组织、立法会衞生事务委员会和人体器官移植委员会,医院管理局亦已就肾脏配对捐赠先导计划以及有关的立法建议举行简介会,各方均表示支持建议。
關鍵字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