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Uber司机认罪罚3000元 六人否认控罪下月讯
2018-05-09 11:25
警方去年展开放蛇打击无牌出租车行动先后拘捕29名UBER司机, 分别被控驾驶汽车以作出租或取酬载客用途罪 。案件今于九龙城裁判法院为7名司机作审前覆核,1名司机承认控罪,被判罚款$3000;另外6名司机否认控罪,案件将于6月21日开始为期两天的审讯,暂定于6月29日作陈词,于7月17日与另一涉及23名UBER司机的案件一并进行裁决。
被告沈仲文今承认控罪,案情指一名姓廖的男子在去年6月22日利用手机应用程式UBER召车由元朗到荃湾南丰中心,沈当天驾驶车辆接载廖,事后$155.3账项从廖的信用卡扣除,沈事后承认没有出租车辆牌照。
7名男被告范頴猷、伍汶耀、林见发、沈仲文、程绍国、戚伟豪和谭俊明均被控于香港驾驶汽车以作出租或取酬载客用途。
3名被告范頴猷、伍汶耀和林见发被安排于6月21日作审讯,另外3名被告程绍国、戚伟豪和谭俊明则被安排于6月22日作审讯。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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