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工商中心前经理 涉收$270万贿款脱罪 2018-03-16 17:33 交通银行香港分行前客户经理曾伟志。资料图片 Previous Next 香港交通银行旗下的九龙东工商中心前首席客户经理曾伟志,被控于2010至13年间,收受2名客户共270万人民币贿款,协助他们申请信贷服务作融资,把融资得来的近50亿贷款作资金,放在内地做定期存款以赚取高息回报,经理则声称该笔并非贿款,而是投资回报,曾早前否认2项作为代理人而串谋接受利益罪,今在沙田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辩方于庭上表示有意申请讼费,控方反对,案件押后至3月29日处理讼费申请。刘绮云暂委法官裁决时指,被告的证供在整体而言可信,而控方不能在毫无合理疑点下证案。 法庭记者:郭止晅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诚哥退休】不会占股东便宜 李嘉诚:「系我做人原则」 下一篇 【诚哥退休】回应撤资质疑 李嘉诚:呢啲人连基本经济知识都冇 最新回应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