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旺藐视法庭】黄之锋黄浩铭不获保释 即时收监将申请上诉

2018-01-17 18:44

官指无权理黄之锋(左)及黄浩铭的保释申请。
官指无权理黄之锋(左)及黄浩铭的保释申请。

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学联前副秘书长岑敖晖、社民连副主席黄浩铭等20人于14年占领旺角期间,违反法庭发出的禁制令,被控刑事藐视法庭罪。黄之锋判监禁3个月,岑敖晖被判1个月监禁,缓刑12个月,罚款1万元。黄浩铭被判4个月15日监禁。其馀13人被判缓刑及罚款。

黄之锋及黄浩铭的代表律师申请暂缓执行刑期,法官下午4时半开庭处理。法官陈庆伟表示,他无权处理二人保释申请,建议他们向上诉庭申请保释等候上诉,换言之即时收监。

其后黄浩铭向公众席挥手,高呼「加油」。

前学生领袖罗冠聪、岑敖晖于庭外会见传媒,罗表示黄浩铭及黄之锋是与他们紧密作战的香港众志及社民连成员,两人将会就判决向上诉庭提出上诉,希望高等法院会尽快容许两人保释外出。罗称对判决非常失望,指香港政府史无前例地以法庭解决政府解决不了的政制问题。

代表部分答辩人包括黄之锋的资深大律师骆应淦于庭外表示对判刑感失望,认为3个月监禁可以再减轻,但黄之锋仍然可以参选立法会。骆又认为法庭对控罪的演绎太阔,出现在该处也有机会犯法,就算不是示威,经过探儿子也有机会犯事。

岑敖晖则透露黄浩铭将就定罪及刑期上诉,而黄之锋只就刑期上诉。被问到对于没有被判处即时监禁有何感受,岑称是意料之外,而好朋友、战友失去自由之际,香港人更应思考如何能以自己的力量分担他们的重担,以及如何应对未来2至3个月的风高浪急。岑认为公民抗命的含义中包含违法者需接受法律代价,而雨伞革命当时确实能唤起公众的关心、热情和投入。

法庭记者:潘琪慧

建立时间:17:05
更新时间:18:44

罗冠聪及岑敖晖等人于庭外会见传媒。有线电视截图
罗冠聪及岑敖晖等人于庭外会见传媒。有线电视截图

關鍵字

最新回应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