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 刘卓毅就定罪刑罚申上诉明审理

2018-01-17 15:17

七警殴打曾健超,去年2月被裁定袭击致造成身体伤罪成,被判监禁两年。七警已全部获准保释等候上诉,上诉庭早前批准黄祖成上诉,而明天观塘区反黑组高级督察刘卓毅将就定罪和刑罚申请上诉许可,由上诉庭副庭长伦明高审理,预料审1天。

七被告依次为「O记」总督察黄祖成(48岁)、观塘区反黑组高级督察刘卓毅(29岁)、警长白荣斌(42岁)、警员刘兴沛(38岁)、东九龙总区刑事总部警员陈少丹(31岁)、九龙城区刑事侦缉警员关嘉豪(32岁)及观塘区反黑组警员黄伟豪(36岁),被控于2014年10月15日在龙汇道政府大厦泵房东变电站外有意图严重伤害曾健超。而陈少丹另被控一项普通袭击罪,即于同日在中区警署接见室内袭击曾健超。

法庭记者:潘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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