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搬运工「衰十一」 判入更生中心短期羁留

2017-11-23 12:30

19岁搬运工人张嘉祥被指控两项与未满16岁少女非法性交罪,他早前否认指控但被裁决罪名成立,今早于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处于更生中心接受短期羁留的刑罚。裁判官王证瑜指,此案情严重,而被告在性交期间没戴上避孕套令案情更为严重,但基于被告的年龄、没有案底及犯案时与受害人为情侣关系,决定给予被告更新机会。 辩方不同意被告的感化报告及社会被服务令报告中的两项陈述,其一为「诬蔑而并非伤害受害人」,但同意双方都犯错,又澄清不是推卸责任,称被告知错,有决心戒掉不良嗜好和断绝与黑社会人士交好。 前文提及的报告反指张自我反省程度有限、没真正悔意、没有效率的更新计划等。 王官判刑时指,一般情况下均考虑禁闭式刑罚,又指撇除此案而言,被告背景差劣,但重申被告的年龄为19岁,所以此判决旨不在惩罚,而在给予张更生机会,更劝导被告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 法庭记者:郭止晅 建立时间:1151 更新时间:1230

關鍵字

最新回应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