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拖车司机疑危险驾驶导致其同事死亡一案,劳工署票控国泰航空服务有限公司及员工陈德昌共三项罪名,案件今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再讯,两被告认罪,分别罚款70000元及10000罚款。
案情主要针对被告公司没有妥善为拖车工作范围划分区域、没提供行车距离及车速指引、设置有关警告字眼的提示等。辩方求情时则指,导致意外的主因是死者没按照第二被告的教导,在适当时候解除拖卡,又称若不是拖车杆离开了牵引栓,即使陈不小心撞向锺的拖卡,锺亦不会被夹在拖卡之间致死;辩方另指被告目击案发后受重大打击并自残,事发当日被绑著送往医院,至今仍留下心理阴影。
据悉,两名司机陈德昌及锺卓林属师徒关系,今年2月19日同在香港国际机场停机坪协助一货机卸货期间,陈驾驶著牵引车,而连接其牵引车的拖卡撞击锺的拖卡,当时正站在第4至5拖卡之间解开拖卡的锺被两卡夹著,送院抢救后不幸离世。
三项控罪包括没有设置及保持安全的工业装置及工作系统、没有提供所需的资料、指导、训练及监督以确保在工业经营中雇用的人工作安全和没有为其他人采取合理的谨慎措施。
法庭记者:郭止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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