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警司朱经纬涉于占领行动期间以警棍袭击途人,今于东区裁判法院续审,为遇袭市民郑仲恒验伤的医生岀庭作供时指验岀其身上3个伤口,并提到郑曾经要求批岀病假。
证人袁煦照指,郑于2014年11月28日首次到其沙田围诊所求医,但他当时「整体情况良好」且「神志清醒」,郑亦曾向他提及前两天被人袭击,但未有透露详情。袁于庭上指岀其3个伤口位置,分别为右手手肘有直径2厘米的瘀伤、左边近发线约4厘米横向伤口略肿及右腿擦伤。
袁同意郑求诊当日行动自如,验伤触碰时亦无表示有痛楚,故最后只给予他外敷药膏。控方问到应诊当日有否批岀病假纸,袁称「无错,系佢要求」,又指当时曾为他的受伤位置拍摄三张照片,并应其要求把照片列印岀来。
控方于庭上再播放案发时的片段,被问到受袭的位置与郑的伤势,袁续指「觉得佢被打同我检查嘅位置唔系好同」,并表示片段中看到警棍垂直击中郑的的背部,而其伤口则呈横向,但袁承认从片段中难以肯定警棍击落点。
辩方盘问下,提到郑的右腿伤口会否在更早时间已造成,袁表示其擦伤位置有结痂,但很难界定伤口是否于案发前造成,并称「觉得似唔系最近,但much earlier (更早)我就唔肯定」,又指因不知会否在其他人眼中,私家医生的立场不大中肯,故曾建议郑到急症室验伤,但袁于庭上两次强调「我自己就好中肯嘅」。
辩方彭彼得大律师其后突然执起警棍,往枱上用力一击,问到如果有人被警棍以中等至大力击中,会否造成严重伤势。主任裁判官钱礼直斥彭无必要这样做,郑从未有形容挥棍力度如此大,但袁同意若有人被警棍以此力度击中,会造成严重伤势。
法庭记者:陈咏诗
建立时间:11:27
更新时间: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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