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岁偷渡来港的越南籍男子于前年11月在屯门泥围村屋一房间内,涉挥刀插喉刺伤同乡,对方其后不治。男子后被警方拘捕,被控以一项谋杀罪,他否认控罪在高院受审。陪审团今退庭商议约三小时后,一致裁定被告谋杀罪名不成立,但一致裁定误杀罪名成立。案件押后至明日,届时法官将听取辩方的求情陈词。
控方透露越南籍被告阮文强于1988年偷渡来港成为难民,来港后曾任地盘工人,其后无业。他有吸食可卡因的习惯,并声称其精神状态不稳定。而被告曾有43项案底,包括爆窃﹑偷窃﹑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袭警﹑藏毒﹑管有可用作吸毒工具等。
法庭记者:黄显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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