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荫权案】法官警告不应要求陪审员OT 违者藐视法庭

2017-10-17 13:30

前特首曾荫权被控行政长官接受利益案,今进行第十四天审讯,前特首办常任秘书长麦靖宇今将继续作供。 法官今向陪审团表示,根据《陪审员条例》,陪审员在一天审讯完结至第二天再开庭期间,不应被要求要上班。法官称陪审团在本案审讯期间是由他所管辖,强调陪审员无责任在休庭期间返回工作岗位,更表明如有人违反已属藐视法庭,有机会被控。 昨日开庭,法官因有陪审员表示与雇主之间出现被要求在听审以外的额外工时工作之问题,传召卫生署署长上庭作解释。陈官于案件遴选陪审员时已表明,任陪审员是公民责任,审讯中途亦已告知陪审员,雇主不能要求他们额外在(每天散庭)或周六上班。法官陈庆伟表示,法庭上周五收到衞生署的传真,要求其中于衞生署工作的陪审员在星期六上班,陈官决定要衞生署署长陈汉仪昨日下午四点到法庭解释。 衞生署署长陈汉仪下午出庭解释指,该名陪审员是一名护士,其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5时半,以及每月两个周六上午9时至中午12时半。陈汉仪为此向法庭道歉,承诺不会要求该陪审员于周末工作。 陈汉仪指出,跟该陪审的上级及负责编更的同事商讨过,由于法庭的证明书,只会证明陪审员在周一至五参与审讯,因此认为周六并非执行陪审员职务的日期,故此认为该陪审员要如常于周六上班。在本案陪审团组成之初,该名陪审员已询问法官周六是否需要上班,当时法官跟控辩双方商讨后,简单回答是:不需要。 法庭记者:黄显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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