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岁前特首曾荫权,被控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案件下午于高院进行审讯。
控方在庭上透露曾荫权及其妻银行户口的资金流向。控方指曾氏将户口中的港币逐渐整合为人民币,指出曾太于2010年7月至9月3日期间,先后36次将港币兑换成人民币。而于2010年7月16日早上9时20分,李国宝的户口被提取了35万元现金,至9时55分,曾太将一笔35万元的现金存入曾氏夫妇的联名户口中。
控方又称曾太在9月6日将户口内的100万元人民币转成定期存款,后曾4次续期。但其后她却指示银行在第4次存款到期前一日,即11月8日便终止存款,更将其中80万元转到东海的户口,惟此次转帐不成功;至11月17日,曾太再次作出转帐终成功。
法官向陪审团表示,得悉其中一名陪审员身体不适,决定今日审讯完结,明天亦不会开庭,而周五将处理两名证人的证供,并完结控方案情。
法庭记者:黄显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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