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报》前首席记者偷拍3女同事裙底胸部 判囚6周

2017-10-11 10:46

《明报》前首席记者 、中文大学社会学系毕业生周展鸿被控于2015年在办公室内以手机偷拍3名女同事裙底及胸部,早前被裁定2项不诚实使用电脑罪名成立,今在东区裁判法院被判囚6星期。 裁判官判刑时指37岁被告周展鸿虽获家人、同事及朋辈等支持,但考虑案件令受害人不安及公众感厌恶,惟并无在被告的手机中发现任何偷拍照存档。另裁判官一度于庭上质疑控方为何延至2年后才正式落案起诉被告,对被告造成困扰,控方解释因要索取法律意见及检验涉案电脑资料,裁判官不明所以,并苦笑「点解要验咁耐啊?」 考虑各种因素后,判被告入狱6星期。 辩方求情时指被告的社会服务令报告正面,惟因被告坚称自己无罪因此不建议执行,但法庭仍可考虑以社服令形式判刑。另辩方指被告背景良好,已还柙28天,而案件亦不涉及违反诚信,另案件历时2年已对被告困扰良久,希望能即时释放。 被告周展鸿被控于2015年6月1日、6月27日及8月21日,于明报工业中心A座17楼某办公室内,使用iPhone 6拍摄女子X的胸部、女子Y及Z的裙底的录像片段及照片。 法庭记者:岑咏爱 建立时间:10:11 更新时间: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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