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歧视残疾职员 工伤保安员索偿127万

2017-09-18 16:56

在一间提供物业及设施管理服务公司担任保安员的中年男子,因工受伤而于去年2月至今年1月期间请假,惟保安员日前入禀区域法院,指控其雇用公司要求他须按劳工法例安排医生验身,获医生批准才可复工,保安员其后亲自到劳工处询问时发现并无此例;另保安员其后到公司领回利是钱时,职员坚持要到狗公园完成交收手续,认为对方严重歧视残疾员工而提出索偿。 申索人为庄裕安,入禀控告帝誉服务公司,指公司违反残疾歧视条例,申索人指自己案发时是55岁,如无歧视他的事情发生,预料可工作至65岁,惟现在只能靠综援为生,故现要求答辩人补偿127.4万元。 法庭记者:梁铭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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