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岁童守龙门伤眼获「流浪」慰问卡 首被告否认知情:写曼联都得啦!

2017-07-26 18:57

案发时8岁的小学生于2013年参加足球活动时遭踢伤右眼,其母代表入禀向相关教练及流浪足球会索偿。案件今在区域法院续审。 首被告罗国豪出庭作供,否认曾在探望事主时两次对万表示涉案活动是由流浪举办,指万从没问过这问题,活动亦非关球会的事,而该活动只是自己的私人聚会。罗又指次被告谢志明非暑期班或兴趣班的教练,因他负责流浪的青训,对派了何人去教小朋友是十分清楚,而2013年的暑期班很多都是由考获教练牌的流浪甲组球员以实习性质负责,他本人教班的情况亦不多。 他指室内场的活动是与暑期班或兴趣班不同,指在室内场只是让一班小孩自己玩,不会限制他们甚么。他又指流浪兴趣班的消息会透过whatsapp群组通知家长,而室内场的活动则是另外通知的,通常只会邀请跟他儿子较熟的朋友到朋友借出的场地玩,而事主及其母从来不在任何的相关群组。罗又指不知道李当日为何在现场出现,但李来到亦不会赶他走。 罗指没有提供安全装备,反指踢球为何要有装备,谓足球是不需装备,若有需要戴眼罩等则需申请解释。对于现场踢球时是否有球证,罗反问「玩都要有球证?」。被问及家长为李送上的慰问卡上有「标准流浪」的字样,罗表示对该卡并不知情,更指「写曼联都得啦!」 法庭记者:黄显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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