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旺案刑事藐视法庭案今天在高院续审。第一名证人是负责现场广播器材顺利运作、当时为旺角军装巡逻小队的李广警员,他接受潘熙资深大律师的盘问指,他称在2014年11月26日清场日,早上7时当值,晚上8时45分离开。他表示除了警员使用扩音器,示威者也使用。潘指有六个大声公及两个高台设在亚皆老街、两个大声公设在登打士街,而禁制令清楚写明「禁止任何人设置障碍物」,警方在在禁制令范围设置大声公,「边个畀你指示咁做?明明法庭话唔好摆障碍物」。警员回覆说,大声公在他当值前已经设置,他的职责是确保大声公有电源,顺利运作。
警员同意当时无意图违反法庭的禁制令,也无意图干犯刑事藐视法庭罪。潘问及「警方设置在亚皆老街及登打士街设置大声公,位于山东街及奶路臣街的示威者会无法听到广播?」,警员指不清楚。
法庭记者:方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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