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拖欠代通知金 准保释押后判刑 2017-07-06 16:04 Previous Next 专营内地团客生意的香港国际免税批发专门店有限公司董事林少石,遭前雇员追讨逾1万4千元的欠薪及代通知金,被控没有在雇佣合约终止时在到期日届满前支付代通知金,以及因纵容或疏忽而未有支付审裁处须公司支付的款项两罪。被告早前否认控罪,裁判官今在观塘裁判法院裁定罪名成立,押后到20日判刑,期间被告以5000元保释。裁判官指出虽然公司董事并非被告1人,但被告一直处理公司帐户及到劳审处处理支薪问题,理应知道拖欠代通知金将干犯控罪。 法庭记者:李芷恩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林郑乐意组团与立法会议员北上 会继续约见议员 下一篇 认「一地两检」成行政危机 林郑强调不能置之不顾 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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