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博士生公厕欲摸壮男获撤控 自签及守行为1年

2017-07-06 15:04

于理工大学就读物流及航运学系博士课程的内地生,去年涉于红磡一公厕内走近一名正值壮年的男事主,并用手接近事主下体并询问「可否触摸你?」,男事主受惊下即打向被告,二人随即纠缠起来,后得一名市民告知巡逻警员,警员调查后以游荡导致他人担心罪拘捕内地生,案件今原于九龙城法院开审,控方庭上称愿意以签保守行为方式处理案件,裁判官下令撤销控罪,内地生需自签500元及守行为一年。 控罪指,28岁被告刘淑利涉于去年10月27日,在红磡鹤园街公厕四楼男厕内游荡,导致黄姓事主合理地担心自身安全或利益。 暂委裁判官马汉璋今于庭上指,香港是开放公平的地方,法律准许同性成年人有亲密行为,惟必需得到双方同意及禁止于公众地方作出亲密行为。马官询问被告有甚么说话想讲时,被告表示希望传媒的报道能够公正一点,因报道对其生活造成困扰,马官听闻即反问被告「咁你有无反省某程度上同你行为有关?」,又指被告若守法便不会有「咁多麻烦」。 法庭记者:梁铭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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