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医学美容集团涉于2012年发生夺命医疗事故 ,导致一死两伤残,集团创办人、技术员及女医生被控误杀罪,案件今在高等法院续审。法医林卫国的验尸报告指,死者陈宛琳因受脓肿分枝杆菌感染,患败血症休克,导致弥漫性血管内凝血,她的身体因而出现肿胀、皮肤出现红疹及水泡、多个器官出血、肺炎、肾上腺出血、脾脏梗塞,导致多重器官衰竭。另外,验尸报告又指她冠状动脉硬化。
控方一连读出多份证人供词,其中负责医治周向荣胞姊周欣欣的医生罗㦤之及方嘉颖指,周欣欣于2011年接受肺部切除手术,随后接受电疗和化疗,她于2012年9月曾接受过两次CIK疗程,首次注射后感觉良好,但第二次注射后有发烧、肚泻等徵状,她于10月5日被送往伊利沙伯医院,发现受脓肿分枝杆菌感染,有败血症休克徵状,需要服食抗生素。周欣欣之后到耳鼻喉科覆诊,有眼发炎、耳鸣、头晕的徵状,但不知是否与服食抗生素有关。
庭上播放周向荣于10月6日记招的录影片段,周向荣多次强调自己是创办人、投资者,介绍客人给医生注射CIK细胞,至于职员如何推销,他都不清楚,所以要求客人签署免责声明,强调疗程只是保健作用,而非有医疗用途。周向荣又于记者会上表示,他会提醒美容师为客人著想,因为客人是衣食父母,所以客人需要什么才会推销恰当的疗程,医生也紧张客人,负责医生也不想看到有客人有事,种细胞员工也不会想,第三被告麦允龄双眼通红,忍不住哭泣。
周向荣在记招上又强调疗程是将「自己细胞打回自己体内,不是打毒针」;又指「政府无话唔做得」,医生会负责整个程序。他又指如果是作为医某一种癌症,便要进行临牀测试,但作为保健行为,就由医生评估是否安全。而疗程属于保健抑或医疗行为,是「由客人自己判断,你有病想去医,和你想去做保健,你自己最清楚」,又表示「系睇你(客人)个心想点」,而设签免责条款是因为不想职员日后有纷争,可证明客人清楚疗程只是保健行为,不是医疗行为。
三被告依次为62岁的DR集团负责人周向荣、32岁实验室技术员陈冠忠及35岁西医麦允龄,各否认一项误杀罪名。
法庭记者:潘琪慧
建立时间:11:25
更新时间: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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