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美容案】辩方指第3被告麦允龄为客评估无特别佣金

2017-07-04 13:00

DR医学美容集团在2012年发生医疗美容事故,酿成一死两伤案件,今于高等法院续审。 控方早前披露多份内部通告,下方署名「DR」,辩方指出通告由数名在周太子寓所上班的秘书负责发出,DR各个经理可提供销售额、生意情况、假纸等资料,而一些鼓励员工跑数的通告,是由总经理Barbara Chu提供,所以通告内容不一定由第一被告周向荣提供。锺同意上述说法。 第二被告代表大律师盘问时指出DR在推出CIK疗程之前,已经推出过4种需要抽血或抽脂,然后经处理后进行输注的疗程,锺同意有这些疗程,辩方又指出有些疗程更由实验室技术员到美容中心处理,惟锺表示不记得。 至于第三被告代表大律师盘问锺时指出,一般来说医生不会参与每月在童军总会举行的例会,只会在新入职或进行产品介绍时出席。辩方又指出,在10月4日当天第三被告麦允龄曾建议召唤救护车,但锺称与总部同事沟通时没有提及是由麦建议,指是她跟总部沟通后的结论。而辩方又指出,麦指是为客人进行评估、解释CIK疗程及预期效果,并没有分享到6%特别佣金。 3被告依次为62岁的DR集团负责人周向荣、32岁实验室技术员陈冠忠及35岁西医麦允龄,各否认一项误杀罪名。 法庭记者:潘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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