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男子4月初驾驶私家车沿屯门公路往荃湾方向行驶,遭驾驶电单车的警长截停调查时,突然开车撞伤警长逃逸,最终在荃湾落网。案件今在西九龙法院再提讯,33岁被告陈志豪原被控一项狂乱驾驶而伤人罪,控方今申请新增及修订控罪,被告现被控危险驾驶、未有提供身份证、驾驶执照、汽车移动时使用手机、意外后没有停车等共6罪。
无律师代表的被告今承认所有控罪,裁判官判刑时指控罪十分严重,尤其当时是警务人员截停了他正准备执法。被告驾驶态度差,危害其他道路使用者,终判被告监禁6个月及罚款1500元,同时需停牌6个月。
被告有2次案底及6次交通案底。被告表示他与太太育有分别11岁及8个月大的子女,之前从事装修工作养家。他自称案发当日其女儿刚从泰国来找他,但同时因他正被通缉,当他被截查时他感惊慌,所以便开车走,因而犯案。
法庭记者:黄显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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