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与内地签署2份CEPA补充协议 促进中港贸易投资

2017-06-28 13:42

政府今早与内地签署《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 两份新协议,分别是「经济技术合作协议」及「投资协议」,由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及商务部副部长高燕在政府总部进行签署。 陈茂波在仪式后指出,两地签署CEPA互认协议,明天刚好为第十四周年,签署可促进更多香港企业到内地发展及享受服务贸易自由化地位,现时香港企业进入内地巳享到61亿元免税优惠。 今天两份协议,政府形容是升级安排,「投资协议」是将投资准入的范围,由服务业扩大到非服务业,即制造业、矿业等,为企业提供国民待遇及投资保护,两地都𠄘诺当有战争暴乱、灾难、紧急状态下等致任何损失,投资者都获补偿及设争端机制。 「经济技术合作协议」新増一带一路及大湾区等经贸合作,两地联合参与一带一路重大项目建设;另在金融、旅游、法律仲裁、会计、创科等八个范畴,订出合作新方向。其中金融合作有十九项,财经事务及库务局首席助理秘书长郭慧玲指,现正有秩序扩大两地互联互通下投资者身分识别,新股通、ETF纳入标的范围及H股全贸通,两地仍在商讨中,成熟时会再公布。 旅游合作则会加强两地邮轮旅游线路开发,支持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旅游建设。工贸署署长甄美薇指出,今次两份协议最大特色,是譲香港投资者进入内地可获一视同仁的国民待遇,对非服务业投资更受加强保障,过去未必有,今天两地可白纸黑字写下,譲投资者更安心便利,去年港商在内地投资已达6300亿港元,内地来港累计投资额亦达32700 亿港元。 建立时间:11:32 更新时间: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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