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锣湾柏宁酒店总厨向两下属收取「茶钱」,换取他们聘任及维持在该酒店职位,贿款高达逾二十万元。其中两名被告早前承认控罪,今于区域法院分别被判囚8个月及4个月,而另一被告则不认罪,经审讯后被裁定无罪。
已认贿、收贿及行贿等罪的两名被告58岁总厨曾鸿德及57岁助理总厨陈其昌分别被判囚8个月及4个月。法官于判刑时指,虽两名被告各有数项控罪,但控罪皆源于一件事件,故判刑时会一并考虑。法官又指,考虑过两名被告的良好背景、无刑事定罪纪录及于本案中的刑责,分别以12个月及6个月作量刑起点,认罪后皆获3分1折扣。
法庭记者:梁铭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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