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质疑「长毛」没纪录交钱予支部 吴文远:主席有权决定

2017-06-13 16:58

社民连立法会议员梁国雄被指,于2012年收受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25万元后,未有向立法会申报,被控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主审法官李运腾昨裁定控方表证成立,辩方指梁不出庭自辩,但传召辩方证人,社民连现任主席吴文远为首名证人。 控方质疑社民连的核数师不需查核支部的开支收入,而有关帐目亦不需向行委会详细通报,故没有纪录说明上述25万是否给予了支部。吴指相关事宜已由核心成员讨论,而会章亦指主席有权做决定,不一定要向行委会通报;而若是有较为敏感或机密的资料如捐款者身份、选举部署策略及资源分配,通常亦只会让核心成员知道,没必要向行委会滙报,故未必有书面纪录。 控方又指社民连财政曾于2012年5月的行委会会议上说党内近日收到50万捐款并暂存入选举户口,但却没有提到其他另外两笔25万。吴解释指因50万元的支票是写明给予社民连,而另外两笔款项已经讨论,并由主席决定如何分配。控方追问是否因两笔25万元捐款比较神秘,吴不同意,指陶及被告两人只是代收,款项最终是给予社民连的。 吴指社民连的会员大会上,任何支部都不需要在会上报告收入支出,而党于大会上报告2012年收到的募捐金额为200万,会员不知道有两笔25万元捐款给予支部,同意此两笔款项可以说明隐形,但强调那是社民连的收入。吴又指没明文规定党员包括主席需在收款后有责任通知党,但指被告的做法是会告诉核心成员。法官质疑主席募捐及收款时都不需要通报任何人,即无机制可规管相关事务,完全依赖主席的操守。吴同意此说法,但重申主席需向行委会负责,而行委会知悉有人以党的名义募捐而不交还款项则会作出处分,甚至报警。 吴指出捐款人捐款金额之多少是影响敏感程度,因社民连只是较细的政团,可能10万以上的捐款已比较敏感,而且他们需保护捐款者的身份,故这亦是敏感资料,同时又指因他们是反对派的政党,会面对政治打压,有市民即使支持他们亦可能忧虑会影响到自己的生活或工作,故需保密;他亦认为有4个政党被透露曾收取黎智英捐款都是很敏感的资料。 吴又指知道被告收取的25万是用于新界东的地区工作,而唐婉清有将有关款项转入协助被告工作的户口,指支部的帐目没必要反映在党的帐目内,但认为新界东的支部内,包括唐及被告都应会知道有25万被转至唐的帐户。又指得悉唐及陶曾接受廉署调查。 而法官指社民连是以社团注册,每年找人核数是否没特别用途,吴表示社民连毋须报税,即使没有核数亦没有问题,帐目通常只是让会员查看,是社民连由创党开始的做法。 辩方案情完结,案件押后周五作结案陈词。 法庭记者:黄显晴 建立时间:14:37 更新时间: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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