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长洲覆核王」之称的郭卓坚早前提出司法覆核,指特首梁振英在4年前宣誓就职时,读漏「香港」两个字,要求法庭颁令宣布该次宣誓无效和梁无权就职特首。高院今颁下判词,宣布不批出司法覆核许可,郭卓坚需支付讼费。
判词指,申请人自己亦同意特首梁振英当日宣誓时并非有意读漏,很难说明特首宣誓时不依从《基本法》第104条的解释及「人大释法有追溯力」的说法、或是忽略或拒绝作出宣誓,故并无理据提出此逾期的司法覆核。另外,申请人在特首宣誓就职超过4年后才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颁令宣布该次宣誓无效,亦只是要求特首重新宣誓,但现任特首的任期已快将完结,认为此司法覆核只会造成很小的实质影响。
法庭记者:黄显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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