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VB回购 证监会有条件豁免全购

2017-05-10 20:18

证监会收购及合并委员会就电视广播(00511)提出的股份回购协议作出裁定,授予豁免全面提购,但条件是要回购获股东大多数赞成投票通过。 证监会在通告中指出,根据《公司条例》的法定规定,电视广播的股份回购要约必须在股东大会上藉普通决议获得电视广播的股东通过。因此该决议案的表决须遵守《广播条例》内有关扣减投票百分率的条文。通告又指,在这个案的特别情况下,及为了达到两份守则背后的目的,委员会裁定应授予清洗交易的宽免,而条件是批准电视广播的要约的该决议案,是以大多数票赞成通过(在没有调整的情况下)。在有关情况下,以及为了避免规则的执行造成不恰当的情况及不能达到两份守则背后的目的,委员会决定清洗交易的宽免不应交由电视广播的股东另行投票表决。 电视广播今年1月24日提出回购,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士拟以每股30.50港元的价格,向股东回购最多31.51%股份,代价42.09亿港元。惟今年2月,TVB遭传奇集团「狙击」,TVB其后将回购的要约价提升15%至35.075元,代价总额不变,而大股东及一致人士持股将由29.9%增至41.19%。由于要约计划触及30%全购界线,按例大股东须向全体股东以同样条款提出要约,TVB遂向证监会申请授予清洗豁免,申请其后转介至收购委员会裁决。 根据委员会的裁定文本披露,TVB目前最大股东为Young Lion,持TVB 26%股份。从Young Lion股权架构来看,电视广播主席陈国强持股6%,实际持有TVB约1.56%;由副主席黎瑞刚控股的CMC占79.01%,实际持有TVB约20.54%;HTC董事长王雪红则透过旗下公司持有14.99%,实际持有TVB约3.9%。除Young Lion外,方逸华及邵氏基金持有约3.9%TVB股份。 通讯局回应表示,确认已收到证监会就电视广播有限公司股权架构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当局会详细研究证监会提供的资料是否涉及《广播条例》及相关牌照所规管的事项,并会就此谘询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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