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政长官曾荫权上周五被裁定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罪成,昨被判监20月,「长洲覆核王」郭卓坚指行贿与受贿同罪,涉案的李国宝及黄楚标未有被同时起诉,质疑律政司及廉政公署选择性及针对性执法,违反《基本法》第25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条例,不公正及行政失当,今到高院提请司法覆核。
郭今于庭外指,香港是法治之都,但「我地今日咁就好似大陆一样,净系起诉受贿嗰个,行贿唔使嘅,咩几多千亿,边个畀?冇人出声」,如学了大陆的法律一样。他认为李起码应上庭作证,廉署因「很难」找李就放弃是不当的,「刑事(案)上嘅一个证人你话好难搵就唔搵,咁你以后搵唔到我你唔好告我喇」。至于廉署曾于庭上指因李不合作而不找他上庭,他指「个个都唔合作架啦」。
建议答辩人包括律政司司长袁国强、廉政公署白韫六专员、律政司办公室及廉政公署。
法庭记者:黄咏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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