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锦星强调电费下调5%  只属估算仅供参考

2017-04-26 10:05

环境局局长黄锦星表示,政府与两家电力公司签订新一份《利润管制协议》,将准许回报率由现时的9.9%,下调至8%,新协议为期15年,在18年10月后生效,至2033年结束,强调如其他因素不变,新协议下电费减幅将高于5%,只考虑准许回报率下调的估算,希望给市民作参考,并不认为政府的说法与电力公司有矛盾。 黄锦星出席一电台节目时再重申,是假设在其他因素不变下,回报率下调可带来超过5%的电费减幅,惟实际电费取决于两电届时固定资产净值及其营运成本等因素,新燃料组合要求两电增加使用更清洁、但较昂贵的天然气发电,亦将为电费带来重大压力。8%的准许回报,是在顾问报告建议范围内,强调日后两电更新环保新机组时,必须经过政府审批,政府亦会要求两电在适当时候,提交5年计划,评估未来5年电价。 他又透露,政府未来会以优惠上网电价,鼓励大型屋苑和商厦自行引入再生能源发电,但强调政府不倾向提供补贴,以免扭曲电力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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