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代表香港出战2013年东亚运动会、并于女子团体羽毛球获得铜牌的运动员陈祉嘉(27岁),与另一羽毛球小将曾颖昭(22岁)出售翻版名牌手袋,及后被控一项出售应用伪造商标的货品罪,二人今于沙田法院承认控罪,案件押黎至5月10日索取感化报告后判刑。
辩方求情指,两名被告于案发后已感到非常后悔,并称她们不知道卖假货是犯法的。裁判官听罢即称「it's interesting.(真有趣)」,直指难以相信以她们的年纪会对在香港卖假货是犯法会不知情。辩方续称,曾从朋友处得到涉案手袋,而自己又不会使用才在透过网站卖出,而陈只是帮朋友忙才犯案。
裁判官称,网络世界广泛,于网上贩卖盗版的成功率很高,警方需动用很多资源进行网上巡逻,长此下去香港将沦为盗版中心,影响香港声誉。裁判官又指,考虑到陈祉嘉曾代表香港出赛,于过去十年有出色的表现,而曾颖昭亦有光明的前景,故决定索取报告再作判刑。
法庭记者:梁铭姿
建立时间:1141
更新时间:1400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