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与新地前联席主席郭炳江等人的贪污案,4人早前上诉失败,需申请上诉至终审法院。由于律师司于上诉中胜诉,根据法庭判决可获讼费,高院今开庭处理讼费问题。律政司为每名政府律师申请最少每小时4000元的律师费,其中当时特别加开职位、专责处理新地案的时任署理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何伟万的费用更达每小时6000元。但龙剑云司法常务官指,律政司未能提供足够资料证明律师的应得费用,下令律政司需补充资料,再就讼费作命令。
案中4名上诉人包括许仕仁(68岁)、郭炳江(64岁)、新地前执董陈钜源(67岁)及港交所前高级副总裁关雄生(65岁),14年12月分别被判监5年至7年半。由于今只由律政司代表及司法常务官商讨讼费问题,4人今无派代表出庭。律政司代表今陈词指,每名年资多于10年的律师,其收费应与律师行的高级合夥人的收费一致,即每小时4000元。而由于案中政府所聘用的律师均是高级及有经验的,收费应多于4000元,以4000元作为起点。
法庭记者:黄咏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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