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旬妇假单骗社署逾万六元再犯危险药物罪 判囚18个月3星期

2017-03-14 13:48

育有多名子女的综援夫妇称无力抚养初生儿,交由女友人照顾,后来更「潜水」不负起养育责任,女友人向社会福利署求助后,获安排以实报实销批出津贴。为取回早前垫支费用,她利用廿五张假单向社署报销一万六千多元,被揭发后承认八项使用虚假文书罪,女友人现因干犯另一罪行,而需即时服刑。 被告方笑方(50岁)于16年被控一项使用虚假文书罪,本被判以监禁5个月,缓刑2年,惟被告因干犯危险药物罪而违反缓刑,又未能缴交社会福利署约8000元的欠款,加上昨于沙田法院因有关虚假声明罪判刑,故被告合共需囚18个月零3星期。 法庭记者:梁铭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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