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关员非礼女教师罪成 押至3月14日判刑

2017-02-28 16:10

加入海关24年的关员涉于去月十月初傍晚下班乘搭港铁回家,在车厢中摸及捏女教师臀部,被告林家辉(50岁)被控一项非礼罪,今于观塘法院裁定罪名成立,案件押后至3月14日判刑,期待索取背景报告,被告需还押看管。 控罪指,于去年10月6日约傍晚6时,被告在太子开往石硖尾站的列车车厢内非礼20多岁X。控方案情指,在车厢中被告站在X身后,她感到有人摸她臀部约5至6秒及用力捏臀3次,每次约2-3秒。她回头看见被告将手缩后,X说「你做乜摸我」,被告回应「你讲咩呀」,列车到站时由职员处理并报警。 裁判官朱文瀚裁决时指信纳X供词,虽然X表示没有目击非礼过程,朱官指没人会一直望向自己臀部,这反映X供词中肯;而另一途人李先生的供词亦有坦白说出看不到触摸X臀部的手属谁。朱官认为被告出庭自辩时,主问及盘问的证供不吻合,于主问时表示有回应X,惟盘问时指自己从未说话,于警察到场才开口,裁判官指被告提供不同说法而淡化问题。朱官信纳当时车厢非人贴人,指动作非属意外触碰,裁定被告罪成。 辩方求情时指本控罪影响被告工作及失去长俸,本案亦不是最不堪的非礼,望轻判被告。朱官指在公众运输上犯案须判处阻吓性刑罚,又指「捏」的动作有一定严重性。 法庭记者:陈浩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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