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拟立法规管医疗仪器年中提交立会  将设过渡期

2017-02-07 17:35

「DR 毒针」夺命事故发生至今已有4年多,政府终于在上月向立法会提交医疗仪器规管顾问研究报告。政府消息人士指,今年中前会向立法会提交立法框架,不会即时生效,食物及衞生局副局长陈肇始表示,会设过渡期,让业界适应,慢慢过渡。 陈肇始表示,业界如果有声音,会作出适应的调节,以及有时间慢慢过渡。 政府建议将美容业界常用的医疗仪器的规管,简单分为两个类别,常用于脱毛及嫩肤的激光、俗称「HIFU」的高强度聚焦超声波和植发等7种仪器,被归类为「类别A」,即需有注册医生在场监督下使用。冷冻溶脂、微针和射频等8种仪器,则被归类为「类别B」,即需在注册医生在场监督下使用,或使用者需接受仪器使用相关的培训,并获政府认可。 政府消息人士指,今年中前会向立法会提交立法框架,料会成立草案委员会审议,通过条例后不会即时生效,会与美容业界商讨相关的资历架构培训课程,及所需的过渡期后才生效,「不是一、两年可完成的事」。 被问到预料美容业界将需聘请多少医生,消息指,没有有关数字,重申获聘医生的职责不是要监督仪器使用者的操作过程,而是要为病人作事前的健康风险评估,例如有否过敏纪录,从而判断病人是否合适使用有关仪器,及在病人出现不良反应后,能即时处理情况。政府消息相信,没获专科资格的医生也足以应付,而一间美容院亦可自行决定需多少名医生。 至于相关罚则,消息指仍未定,但会与保障公众健康的相关罚则配合,强调有关立法框架在谘询美容业界和医学团体等后或有变动,会在达成共识后才有最终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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