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荫权涉贪案今踏入第14天在高院审讯。辩方指案发时曾氏夫妇联名及曾太个人的综合户口结馀共有5000万港元。
辩方指出曾氏夫妇联名户口的2010年7月20日之前6个月的银行结馀平均有2500至3000万港元。投资证券帐户内就有19万人民币债券。辩方指曾太个人户口内有1万7千元人民币,定万存款41000元,另曾太亦有112万人民币的债券,时间为2010年6月之前的过去6个月。
控方今早传召东亚银行总行高级经理何耀强出庭作供。对于2011年8月2日至11月10日资金由曾太的香港户口转至深圳户口,何耀强指时随太久已忘记曾太下有否讲过转款的原因,何耀强回应辩方关于香港人买入人民币的询问,何指案发时每人买入人民币的每日上限为2万,公司则无上限。何同意辩方所指2010年2013年间人民币升值,不少香港人在此段时间增加购入人民币赚利息。何亦同意曾氏夫妇在此段时间都买入人民币。
何同意曾氏夫妇户口原先在2010年6月21日也持有25万2千的人民币,一直持有直到后来结馀为100万。何同意,如果出售人民币的债券,款项会存入到人民币户口。例如2010年7月29日存入的30483人民币,当出售就会消失。
何同意,辩方所指曾太由2011年8月至11月期间,多次由她在港的人民币户口,合共把500万人民币转帐至她在深圳东亚银行深圳分行。及曾太经过一段时间而积累人民币,由2010年6月前至2011年秋季,曾太都有买入人民币的习惯。
每当曾太到总行,他都会亲自招呼她,及带她进入会议室,问她须要什么银行服务,然后他会指示下属去处理,填好表格便交给曾太签署,之后把文件拿去柜台处理,整个过程约10分钟左右。
何指对一些良好及忠诚、有一定存款额的客户,银行有权豁免手续费,是没有任何不寻常的地方,是一种礼待。他并同意辩方所指就算是曾荫权名下户口或曾氏夫妇的联名户口都会由曾太去处理。
法庭记者:徐晓伊、方嘉欣
建立时间:10:44
更新时间:11:52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