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罗诈骗家长捐款案  两被告五项控罪表证成立

2017-01-23 12:36

哈罗香港国际学校前助理入学主任诈骗家长捐款案,法官裁定两名被告共五项控罪表证成立。次被告出庭作供指,首被告告诉他合共210万元的支票,是帮家长代为缴交学校费用,类似保母形式,但因她是学校职员,故把支票存入次被告户口。 次被告吴美全(25岁)称与首被告朱柳英(27岁)于2009年9月因同读酒店管理而相识拍拖,2014年谈婚论嫁,至去年6月4日结婚。他称因人民币升值及利息较好,故大部份储蓄都放在大陆户口。有关涉案的60万元,于前年8月朱向他说,会有一笔60万元放入户口,是因哈罗家长打算将钱先存放在她处,好似保母的形式代为支付一些学校费用。而另一笔150万元,朱都是以相同理由,把钱放入吴的户口。吴称绝对相信朱所称的理由。 首被告朱柳英(27岁)选择不自辩,亦不传证人。 控方向吴指出,他于前年8月17日渣打银行有一笔家长托朱储存的60万元,在此日期前银行只有2万多元款项,他期后处理29项卡数,其中一笔卡数已超过他原本银行户口可应付的金额。控方质疑他利用家长托付的60万元清卡数,吴不同意,称只是先用钱还卡数,日后如家长有需要60万元,可从内地户口汇款返港,控方随即质疑,为何不先从内地汇款还卡数,而要用托付的钱,吴只重复称若家长有需要便从内地汇款。 法庭记者:潘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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