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龙案32岁被告管有弹簧刀加监5个月 不服刑期提上诉
2025-03-12 11:12
「屠龙小队」队长等人串谋在2019年12月8日「民阵」游行中设置炸弹袭警,7人罪成去年判监5年10个月至23年10个月不等。其中32岁送递枪械者陈玉龙承认串谋无牌管有枪械及弹药和无牌管有枪械及弹药2罪,被判入狱9年。陈玉龙2020年藏有弹簧刀,早前再承认管有违禁武器及伪造文件罪,判处入狱9个月,当中5个月刑期与现行刑期分期执行,即加监5个月。陈玉龙不服刑期申请上诉。根据司法机构纪录显示,案件暂未排期。
案件编号:HCMA80/2025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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