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岸爆炸案│警员供称被告何卓为被捕警诫下表示「自己只借出地方 知道佢哋成班人对政府不满 点知真系放炸弹」
2025-01-10 11:00
8男女涉2020年初口岸爆炸案,今于高等法院踏入第33日审讯。侦缉警员供称,2020年3月在青衣港铁站就3次爆炸事件拘捕首被告何卓何,他在警诫下称炸弹由他人整造、「我净系知道佢哋成班人对政府不满,我点知佢地真系放炸弹㗎啫」及「我净系借左大角咀个地方畀佢哋用」。
何卓为警诫下称只借出地方对单位被放炸弹不知情
侦缉警员梁家俊供称,现驻边界警区情报组、案发时驻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2020年3月7日晚随队到青山港铁站,由上级与刑事情报科同事交接后,他获指派拘捕何卓为。梁称他上前向何卓为表明警员身份及快速搜身,以检查何卓为身上有否危险品,例如炸弹或电子遥控器等。
梁续称,他以3项「导致相当可能会危害生命或财产的爆炸品」罪名拘捕何卓为,分别涉及2020年1月27日明爱医院急症室男厕、1月28日深圳湾口岸近到港大堂男厕外垃圾桶及2月2日罗湖港铁站3号月台站长室外;警诫下,何卓为称「阿Sir,啲炸弹系家俊整嘅,我净系知道佢哋成班人对政府不满,我点知佢地真系放炸弹㗎啫。呢3单嘢真系唔关我事嘅,我净系借左大角咀个地方畀佢哋用咋嘛」。
警员称截停何卓为期间遇反抗一度纠缠
刑事情报科监视警员19今供称,2020年3月7日晚上约11时41分,在荔景站往青衣站的港铁车厢内,与监视警员18截停搜查首被告何卓为,当两人向何卓为表露警员身份后,何卓为推开警员18,两人于是上前控制何卓为,其后将何卓为「搬离车厢」,警员19搬其下身,警员18从后「揽住」何卓为上身,放到月台长櫈上。
警员19续称,纠缠期间何卓为手持的手提电话、身上的黑色斜孭袋、迷彩腰包及面上戴着的粉红色3M过滤口罩掉在地上,警员19当时拾起物品及交给另一刑事情报科同事保管;把何卓为搬到长櫈后,警员19从同事手中取回上述物品,并把手机放入迷彩腰包,及把过滤口罩放入黑色袋;待警员32到场及何卓为上手扣后,才把两个袋交给对方。警员19称,在整个过程中,何卓为不曾投诉不适。
何卓为代表大律师姚本成盘问下,警员19确认自己没有在警员记事册作出记录,而他在同年3月23日才录取书面供词。警员19供称,其书面供词「跟返电台填写」。法官陈仲衡关注,警员19是否在行动期间会向电台报告。警员19称在行动完结后,便会向电台报告。
警员19亦同意,自己的书面供词中没有提及何卓为的两个袋和口罩掉在地上,也没有提到自己拾起电话及交给同事;警员19称因当时收到指示,记录截停搜查及控制何卓为的过程,故没有提到财物部分。辩方另问到,警员19有否注意到黑色袋中有伸缩鱼竿。警员19称当时没有留意袋中物品。
何卓为自愿说出3部手机密码
梁供称,其后由港铁职员带他们到一间房,等待警车安排何卓为前往青衣警署见值日官,等候期间警员14343搜查何卓为的两个袋,及后押解何卓为坐车前往青衣警署,于3月8日午夜12时半到埗。梁带何卓为见警署值日官时,何卓为「无讲任何嘢,静咗」;他与14343其后带何卓为到报案室「最埋边嘅房」、即1号接见室。
梁称他向何卓为发放羁留人士通知书,告知何卓为拥有的权利,并问何卓为有没有任何需要、是否明白内容、及须否律师,当时何卓为表示无需要;14343询问何卓为3部手提电话的密码,何卓为表示愿意说出密码,而14343着何卓为写在警员记事册、「你自己写低个密码」;14343亦向何卓为展示其身上检取的证物,包括过滤口罩、假须、假发和港铁特惠单程票等。
梁续称,他于凌晨1时许至2时20分,在房间内与何卓为补录较早前的拘捕过程,他向何卓为覆读及让其阅读后,何卓为签名作实;梁其后把副本交给何卓为及让他签署认收书,及获告知「出面有律师想见第一被告」,于是在凌晨2时46分,梁带何卓为到近门口处的一个房间内见律师。
与法律代表会面后表示毋须律师协助
梁称,约3时许,何卓为与两名法律代表行出房间,何卓为表示「心口不适,想睇医生」,梁于是向值日官方向说「叫白车,唔该」;梁其后将何卓为带回房间内等救护车,他和14343在门外等待,两名法律代表则离开报案室;救护车到场后,何卓为却拒绝救护车服务,救护员亦着何卓为签名作实。
梁续称,约3时半,两名法律代表返回报案室,及与何卓为进房间内会面,何卓为其后走出房间及表示「毋须律师协助」及「精神状况适合继续同警方进行调查」。梁和14343于凌晨4时10分至5时44分,便与何卓为进行首次录影会面。
录影会面下称不清楚计划「佢哋唔会同我讲㗎」
在录影会面中,何卓为更正自己警诫下「啲炸弹系家俊整嘅」的说法,称沟通上「有少少误会」,以为警员问他是否认识「家俊」;何卓为称自己从未「亲眼目击过制造(炸弹)过程」,亦没有参与任何计划,但称他猜测是名为「山鸡」和「够钟改名」的两名男子在他租用的宏建方503室内制造炸弹,指「山鸡」在食饭时向他提及「令到嗰个嘢定时定候爆炸」,「我开头都以为佢系讲笑」,当时只当听故事,而「够钟改名」应该是助手。
何卓为又在录影会面称,「山鸡」两人会放置化学物品在单位内,他曾在503室内看见烧焦痕迹及嗅到臭味,「有时搞到我都瞓唔到」。他不清楚相关化学品如何得来,「因为我唔想知道咁多」,又称「所有计划我唔清楚㗎,佢哋唔会同我讲㗎」,重申自己只是借出地方。
录影会面中,何卓为亦提到Telegram频道「九十二签」,及有看到承认明爱医院爆炸事件的声明,他从时间性推测,认为事件与「山鸡」两人有关,但他其实也不知道两人与该频道「有几密切」,「我知嘅其实系好少㗎」。
何卓为另忆述,自己在「好黄嘅酒吧」认识「山鸡」,而「够钟改名」则是「山鸡」的朋友,「大家觉得政见差唔多」,但他有向对方表明「我唔做危险嘢」,而单位最初亦只是放置防毒面具等;当对方上来单位,何卓为指自己会外出,「眼不见为乾净」,只要求对方不导致有人投诉或消防上门。
梁在录影会面中,问何卓为于2020年1月27日凌晨约2时半在做甚么,何卓为称没有印象,后来称应该与女友何培欣去饮酒,他睡醒后才知悉明爱医院爆炸事件,他当日「绝对无」前往明爱医院、甚至从来没有去过明爱医院;何卓为又称其女友不知道单位的事,没有参与其中,只是上到单位时称有臭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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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名被告依次为37岁无业汉何卓为、26岁装修工李嘉滨、28岁金融从业员吴子乐、30岁程式工程师张家俊、29岁文员杨怡斯、25岁入境处登记主任张琸淇、23岁大学生何培欣及25岁测量员周皓文。
首7名被告被控「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罪,指他们于2019年11月2日至2020年3月8日在香港串谋他人,意图导致他人死亡或身体受严重伤害,而非法及故意向订明标的、在订明标的内或针对订明标的送递、放置或引爆爆炸装置。7人另被控交替控罪、即「串谋导致爆炸」罪。李嘉滨另被控「作出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罪。周皓文则被控一项「企图制造炸药」罪。
案件编号:HCCC186/2022
法庭记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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