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用磁石盗窃夹公仔店9只公仔 35岁男警判240小时社服令

2024-07-16 15:29

案件今日在屯门裁判法院判刑。资料图片
案件今日在屯门裁判法院判刑。资料图片

35岁男警今年1月在屯门华都商场一间24小时夹公仔店内偷窃9只公仔,总值逾2千元。他早前承认3项盗窃罪,今天(16日)在屯门裁判法院被判240小时社会服务令。

被告没有律师代表。裁判官判刑时指被告较早前求情指没有提到其警员身份,而执法人员犯案属加刑因素,报告建议判处80至180小时社会服务令,裁判官把刑罚上调至240小时。

35岁被告周君衞、已被停职,承认于今年1月13日在屯门华都花园商场1楼42、48B及52号铺偷窃9只公仔,总值约2,044元,而上述物品为张炜斌及周承洛的财产。

案情指,当日凌晨1时许,涉案夹公仔机机主透过闭路电视目睹被告用一块方形磁石,将公仔拖至夹公仔机的取奖出口。机主赶往现场及截获被告,并在被告裤袋及袋内发现9只涉案公仔;被告当时身穿黑衫黑裤、戴黑色渔夫帽及口罩。

案件编号:TMCC 970/2024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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