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天堂被「爆料」出售已冲洗的发霉龟苓膏 三年前告前股东诽谤败诉 上诉再被驳回

2024-06-28 13:35

海天堂控告前股东蔡国强(右)诽谤不成,上诉今被驳回,兼需付蔡讼费。左图为海天堂创办人吴耀明。
海天堂控告前股东蔡国强(右)诽谤不成,上诉今被驳回,兼需付蔡讼费。左图为海天堂创办人吴耀明。

海天堂前股东蔡国强2013年向传媒「报料」指,海天堂员工清洗发霉龟苓膏后再出售,海天堂创办人吴耀明同年以公司名义入禀高等法院控告蔡国强诽谤并追讨赔偿。审讯中揭露海天堂高层的确曾指示员工清洗不太严重发霉的龟苓膏再出售,高院3年前裁定海天堂败诉,海天堂不服结果提出上诉。上诉庭今颁判词指涉案影片及文章只是如实报道了海天堂清洗发霉龟苓膏再出售及讹称时出售「鲜制龟苓膏」的不当行为,海天堂亦为节省成本而忽视食物安全,认为原审法官裁定无误,遂驳回海天堂的上诉,并下令海天堂需付蔡国强的讼费。

蔡国强向记者「报料」揭发事件

原告为海天堂有限公司,被告为蔡国强。蔡国强当年与海天堂创办人吴耀明商业合作关系不愉快,蔡国强称会「㩒掣」损害海天堂的品牌。蔡国强向记者「报料」指,海天堂声称的「鲜制龟苓膏」在内地惠州制作后,以没有冷冻设施的客货车运载到港,到店后把以胶兜承载的龟苓膏倒入瓦盅,而龟苓膏在又热又湿的环境下发霉,海天堂员工按高层指示,以自来水及海绵清洗发霉得不太严重的龟苓膏后再出售,只丢弃发霉得非常严重的龟苓膏。调查记者假扮为海天堂旺角店新员工并偷拍情况,其后以影片及文章形式如实报道事件。

海天堂:原审不应只依赖一名证人供词

海天堂上诉指,原审法官早前裁定海天堂龟苓膏没有添加防腐剂,在没有妥善保存的情况下易发霉,而涉案报道只是报道实情而非上演戏码,裁定蔡国强毋须为他公开的影片及文章负责,但原审法官裁定海天堂一直要求员工清洗发霉的龟苓膏再出售,只会丢弃发霉非常严重的龟苓膏的行为,简直令人难以置信,又认为原审法官不应只依赖一名证人、即海天堂前区域经理林丽冰的供词,更何况林丽冰现正为蔡国强的内地公司工作。海天堂认为即便蔡国强公开的影片及文章是否真确,但若蔡有伤害诋毁海天堂的意图时,仍需对其侵权行为负责。

上诉庭:无证据蔡与记者合谋伤海天堂声誉

上诉庭副庭长朱芬龄指,上诉庭认为影片及文章上提到,海天堂会按霉菌的严重程度处理发霉龟苓膏,若发霉情况不算严重,员工便会冲走霉菌再出售,若发霉情况严重,则会丢弃或归还龟苓膏,而原审法官集中分析涉案事实后,裁定海天堂的确要求员工进行清洗发霉龟苓膏的不当行为,故影片及文章内容也不构成诽谤或不当行为,也没有事实证据显示蔡国强与记者合谋伤害海天堂的声誉。

涉案影片及文章没有诽谤

上诉庭法官张泽佑认为,蔡国强一方已证实海天堂没有以冷冻设施运送内地龟苓膏到港及清洗发霉龟苓膏再出售的不当行为,海天堂高层亦有指示、鼓励或容忍员工清洗发霉的龟苓膏再出售,可见海天堂为节省成本而忽视食物安全,没有监督前线员工处理龟苓膏霉菌问题,高层也对清洗发霉龟苓膏再出售的不当行为视而不见。蔡国强与记者并没有协议要伤害海天堂,涉案影片及文章也没有诽谤性含义。

案件编号:CACV482/2021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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