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显扬fb贴文诽谤2内阁部长 法院下令赔231万元

2024-05-24 18:36

(左起)尚穆根、维文及李显扬。 路透社/星岛
(左起)尚穆根、维文及李显扬。 路透社/星岛

国务资政李显龙的弟弟李显扬,遭新加坡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Shanmugam)及外交部长维文(Vivian Balakrishnan)指控诽谤,早前已被判败诉。法院周五发表判词,下令李显扬须向2名部长各赔偿20万坡元,合共40万坡元(约231万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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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Shanmugam)。 路透社
新加坡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Shanmugam)。 路透社
新加坡外交部长维文(Vivian Balakrishnan)。 路透社
新加坡外交部长维文(Vivian Balakrishnan)。 路透社
李显扬。 本报资料图
李显扬。 本报资料图
尚穆根发文要求李显扬道歉。
尚穆根发文要求李显扬道歉。

李显扬于去年7月23日,针对两名部长租住莱道路(Ridout Road)黑白屋一事在facebook发文,指「2名部长向他们其中一人掌管的机构租住国有洋房」,又称房子的装修是「国家赞助」。2名部长去年8月入禀新加坡高等法院控李显扬诽谤﹐因其没有回应起诉通知书,法院去年11月发出缺席裁决,判2位部长胜诉,已谕令李显扬不得发表不实指控。

法官吴亦涵周五发表书面裁决,指出李显扬对2名部长属于恶意诽谤,他知道自己的话并不属实,但仍公开发表诽谤言论。且事后即使给予机会,李显扬亦没有道歉或删文。

法官认为,李显扬所做的言论直击两人的个人品德、专业信誉与名声等,属于最为严重的诽谤言论,因此法庭须谕令他做出较高金额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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