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锦梁胞弟骗按揭案 上诉庭裁定判刑过轻改判囚6年3个月

2022-09-06 15:44

苏锦威被加刑改判囚6年3个月。
苏锦威被加刑改判囚6年3个月。

前商务及经济发展局长苏锦梁胞弟苏锦威,任职法律文员期间涉串谋同事挪用律师楼客户的物业,先后申请合共2000万元按揭贷款,并将贷款存入自己户口清洗黑钱。苏锦威早前被裁定欺诈、使用虚假文书副本及洗黑钱共4罪罪成,判囚3年11个月,律政司认为苏锦威的判刑过轻,上诉庭批准其刑期覆核,改判苏锦威监禁6年3个月。上诉庭今颁布判词解释指,原审法官原本的量刑大幅偏离了适当的量刑基准,原则性犯错。

上诉庭在判词中指,苏锦威利用律师行文员身分之便,擅取客户的物业业权文件作抵押,获取贷款以作自用,令客户无辜被卷入民事诉讼中;也先后滥用了两间财务公司对法律从业员的信任,严重影响社会大众对律师行业的信任和涉案律师行的名声,涉及严重违反诚信的加刑因素。

苏锦威作为整个虚假贷款申请的策划者及执行者,他并非在事件惊动警方前已主动还款,原审法官劳洁仪错误地在厘定量刑基准时,把偿还款项作其中之一的考虑,错误给予10个月的量刑扣减。而且根据案例所指,涉及金额300 万元至1,500 万元的违反诚信案件,需监禁5至10 年,但原审法官劳洁仪采用5 年的量刑基准,大幅偏离了适当的量刑基准。

上诉庭考虑到整体罪责,认为总刑期应改为9 年,但由于本案为区域法院案件,司法权限最高判监7 年,把刑期下调至7年。上诉庭指苏锦威在狱中行为良好,剩馀刑期接近少于一年,已在惩教署人员的推荐下申请受监管下获释,如申请获批最早可在明年1 月出狱。但是次刑期覆核成功除了加重刑期,亦难免导致他的焦虑、失望及不安,考虑到是次加刑幅度较大,上诉庭再酌情扣减9个月,故最终由监禁3年11个月,改判监禁6年3个月。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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