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涉讹称证人不愿录口供 其中一项公职行为失当罪获撤 

2022-09-06 12:58

案件今在沙田裁判法院开审。
案件今在沙田裁判法院开审。

49岁男警涉在两宗案件调查报告中讹称证人不会落口供,令警方终止调查案件。他被控两项在公职上行为失当罪,今在沙田裁判法院开审,但控方指其中一名证人现是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故未能到庭作供,申请其中一罪以不提证供起诉方式处理。暂委裁判官曾宗尧按控方要求撤销该罪,案件将重新排期审理,被告获准以原有条件保释候审。

49岁被告温志炜现被控身为香港警务处警员,在2019年3月26日至5月30日之间,无合理辩解或理由在担任公职期间或在与担任公职有关情况下,作出蓄意及可构成罪行的不当行为,即虚假地在一宗警察档案调查报告及纪录中表示,陈诗媚曾通知警方她不会就一宗店铺盗窃案向警方提供口供,而导致该案调查延误,以及警方调查终止。

温原另被控于2018年12月23日与2019年5月3日之间,虚假地在另一宗警察档案调查报告及纪录中表示,欺诈案事主郭丽英曾要求警方不要再联络她,导致该案调查延误,以及警方调查终止。控方今在庭上申请此罪不提证供起诉,获暂委裁判官曾宗尧批准撤销控罪。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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