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警员逼子自渎|事主认同夹父母纷争中间 否认受人指使诬蔑被告
2022-09-06 15:34
47岁前男警涉嫌自儿子小一起便教导他自渎,播放性爱片段给儿子观看,被控煽惑儿童作出严重猥亵行为等7罪。案件今于高等法院续审,儿子接受辩方盘问时称,父母离异后,母亲一家曾指被告有精神病。他认同自己被父母的纷争「夹喺中间」,但否认他是受人指使而诬蔑被告。
被告儿子X继续接受辩方盘问,透露母亲于2019年1月将他接走后,他曾经情绪不稳,起初外婆和母亲称被告有精神病,他感到愤怒,因为当时与被告关系仍算不错。但他其后开始相信被告的确有精神病,事后回想亦认为被告曾骗细姨钱确有其事。辩方指出X被接走前,他的父母经常吵架,X自言每次吵架他「两边都会安慰」,惟记得他们并非因为供楼问题争执。
针对被告曾于2018年12月底带X到澳门,并在酒店房间播咸片自渎,辩方指出当晚被告其实是带X去看病,惟看病后已经入夜,父子晚饭后只到酒店大堂休息,并无入住酒店房间,直至翌日早上才搭船离开。X不同意辩方说法,但认同母亲称「捉咗你去(澳门)」,觉得父亲假称带他看病只是藉口,故才会在口供上用了「绑架」一词。他承认当时「好多版本唔知边个真」,但「而家知阿妈啱,阿爸错」。
辩方又指,X先后录取两分口供,中间相隔4个月,期间被告多次尝试透过学校联络X但遭X母阻止。X对此表示不知情,而他录口供前,家人亦无向他称说出对被告不利的证供,便可与母亲同住。
辩方指出,X是受到外婆及母亲影响才会指控父亲,被告由始至终都没有在住所或商场厕所内,播放色情影片、在X面前手淫、邀请或威吓他自渎,又形容X供词自相矛盾,质疑他诬蔑被告,X一概否认。辩方另称,X指被告在酒店房服药自杀一事是听母亲及外婆所说,X不同意,强调当时看到被告「食一大堆药」。
男被告前警员F.S.L.被控四项「向年龄在16岁以下的儿童作出猥亵行为罪」及三项「煽惑年龄在16岁以下的儿童作出严重猥亵行为罪」一共七罪,交替控罪为三项「残暴对待儿童罪」。控罪指他在2016年及2018年,四度向儿童X作出严重猥亵行为,三度煽惑儿童X向F.S.L.作出严重猥亵行为。
交替控罪则指F.S.L.身为儿童X负有管养及照顾责任的人,故意虐待儿童X,其方式相当可能导致他受到不必要的苦楚。被告近年曾两度中风,2019年离职,现时已与妻子离婚。X则在2019年被诊断患有自闭症谱系障碍及适应障碍症。
法庭记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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