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湾住宅天台飞櫈堕隔离大厦3楼平台 业主:掉中死得人啦

2022-09-06 15:33

长沙湾一幢大厦怀人有人从天台掷下一张櫈子。陈女士提供
长沙湾一幢大厦怀人有人从天台掷下一张櫈子。陈女士提供

高空堕物事件时有发生,缺德行为随时搞出人命!长沙湾一幢大厦日前就怀疑有人刻意从天台将一张櫈子掉落街,结果坠落在相邻大厦的3楼平台,幸好未有造成伤亡,惟平台业主陈女士(化名)向本网表示,其儿子经常会在平台嬉戏,担心「掉中死得啦」。她又提到报警后警员以櫈子落在私人地方无造成伤亡为由,未有跟进,仅要求櫈子的主人取回物品,惟有大律师认为事主应再次报警,如证实事件属高空堕物,除真凶要负上刑事责任,櫈子的持有人亦有可能被追究民事责任。

飞堕平台的櫈子四脚变形。陈女士提供
飞堕平台的櫈子四脚变形。陈女士提供

陈女士提供的闭路电视片段显示,事发在昨(5日)晚约9时,其平台突然发出一声巨响,然后看到一张櫈子堕落平台,另一个镜头则拍摄到櫈子从相隔的住宅「尚南天」堕下,而堕下的櫈子四只櫈脚都已经变形。

櫈子坠落在陈女士的平台。陈女士提供
櫈子坠落在陈女士的平台。陈女士提供

陈女士指其儿子经常会在平台踩滑板车和踢足球,晚饭后小朋友亦习惯与爱犬在平台「一齐玩一齐跑」,幸好昨晚事发时未有家人在平台,但对高空堕物的情况感到非常担心:「痴线!掉中死得啦!」

她事后报警,亦有到涉事的大厦了解,对方的管理处人员证实,櫈子属于大厦顶层住户,惟住户指櫈子已陈旧于是将它放在天台的公众地方,陈女士指,「尚南天」的天台有围栏,相信是有人刻意将櫈子从高空掷下,惟由于天台无闭路电视,未能查证案发经过。

而警员到场调查后,向陈女士表示櫈子堕落于平台属私人地方,加上未有造成伤亡,不属于刑事案件,拒绝作进一步侦查,仅叫櫈子的拥有人「执返走」。

不过,大律师陆伟雄质疑警员做法,他引述香港法例第228章指:「如有人自建筑物掉下任何东西,或容许任何东西自建筑物坠下,以致对在公众地方之内或附近的人造成危险或损伤者,则掉下该东西或容许该东西坠下的人,即属犯罪。」

陆伟雄认为事主平台应属公众地方附近的范围:「法律嘅精神唔会话高处揼野落去,(如果)揼中公众地方就有罪,揼歪啲去咗私人地方就冇罪,你唔觉得咁样嘅法律系荒谬咩?」他又质疑如警员只要求物主取回櫈子:「好似当无事发生,以后就唔系跌櫈,跌石油气罐,或掉很多嘢落街都冇罪。」

陆伟雄又提到,如证实事件属高空堕物,除真凶要负上刑事责任,櫈子的持有人如证实在处理时有疏忽,亦有可能被追究民事责任。他建议陈女士应再次报警,要求警方按法律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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