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等涉欺诈案|周达权指受力高雇用 处理壹传媒动画公司会计工作

2022-05-27 17:58

被告黄伟强。
被告黄伟强。

前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及行政总监黄伟强涉嫌自1998年起容许力高顾问公司使用苹果大楼,违反租契指定印刷用途,被控2项欺诈罪。前壹传媒营运总裁周达权今于区域法院解释自己为力高雇用员工,去处理壹传媒动画有限公司会计工作,又同意负责制作苹果动新闻的壹动画与壹传媒报纸业务息息相关,两者之间签订了一份业务框架协议,由壹传媒提供支援服务。案件周二续审。

辩方资深大律师黄佩琪代表黄伟强盘问下,周达权同意负责制作苹果动新闻的壹传媒动画有限公司与壹传媒报纸业务息息相关,黄佩琪再引述壹传媒动画2016年公司保费帐单以力高为抬头,寄往力高,周达权解释力高帮忙处理壹动画会计工作,同意其功能「有啲类似」壹传媒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为壹传媒集团提供服务。

黄佩琪续引述一份壹传媒集团业务框架协议,指出壹传媒集团及其子公司不时为壹动画提供支援服务,包括会计、公司秘书、人力事务和一般行政事务,而根据文件、单据和电邮显示,壹动画会计服务由力高职员Linda、Evan Lau和Christie Chung完成。

周达权提到自己以壹传媒集团财务总裁身分于2016和2014年聘用Evan Lau和Christie Chung负责壹动画会计服务,提供人力资源和管理服务。黄佩琪根据聘书指出,当中道明力高聘用Christie Chung需要处理壹动画的会计工作,聘书最后由周达权签署,而Christie入职时亦需签署「壹传媒集团纪律守则之专业操守」,其员工聘用申请也沿用壹传媒集团范本。周达权同意Christie「一定系」有处理壹动画的会计工作,而Linda和Evan也可能有份参与。周达权亦谈及自己曾评核Evan Lau员工会计工作表现,解释相对Mark Simon和Linda,自己属更合适人选。

被告74岁黎智英和59岁黄伟强分别被控1998年4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和2016年1月1日至前年5月19日期间,向科技园公司隐瞒将军澳工业邨骏盈街8号的处所并非按1995年10月24日提案计划书、科技园公司与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同日所订的租契协议及于1999年5月25日所订的租契第二附表所指明的用途而使用,并以此意图诈骗而诱使科技园公司没有采取行动执行其在租契下的权利,导致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及/或力高顾问有限公司获得利益,或导致科技园公司蒙受不利或有相当程度的可能性会蒙受不利。64岁前壹传媒营运总裁周达权获准从案件分拆,押后至7月21日下午提讯。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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