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等涉欺诈案|周达权称不清楚黎是否透过Mark Simon 为力高安排财政支持
2022-05-23 12:17
自1998年起涉嫌容许力高顾问公司使用苹果大楼违反租契指定印刷用途,前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及行政总监黄伟强被控2项欺诈罪。案件今于区域法院续审,辩方指出黎智英于2001年前曾不时透过力高向壹传媒上市及非上市业务包括苹果日报提供营运资金及担保支持,又问到前壹传媒财务总裁周达权2001至2005年有否实际涉及力高运作、力高业务为何、黎是否透过Mark Simon 为业务安排财政支持时,周对此一概表示不太清楚。
代表黎智英的辩方资深大律师陈政龙今续盘问,提到2001年壹传媒公司业务二轮上市,黎智英将首轮剩馀业务包括苹果日报、壹周刊等卖予上市机构,周达权确认当时需参与相关工作。陈政龙引述当年壹传媒一份非常重大收购公告,指出当中提到黎智英及力高先后曾借款7亿多及2亿多港元予未上市业务及已上市业务,而未上市业务包括苹果日报、壹周刊、忽然一周及饮食男女等,用以股换股方式完成收购其母公司(DGL),将未上市业务并入上市业务,并偿还黎智英所有贷款。当中又显示力高持有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49%股份直至2001年9月终止,股份转入DGL名下,而多位壹传媒高层包括周达权持有DGL股份,故收购协议上其名字出现在买方上。
陈政龙续指力高提供7400多万公司担保予非上市公司部份业务,2001年8月偿还款项后黎智英被解除公司担保,周达权同意黎智英于2001年前曾不时向壹传媒上市及非上市公司提供营运资金及担保支持。陈政龙藉此指出其中一部份由黎透过力高提供,而力高主要业务则为持有苹果日报印刷股份,提供营运资金及担保支持予非上市部份,周达权对此一概表示不太清楚。
陈政龙问到2001年前力高与壹传媒新闻业务有否关系时,周回答「讲唔到」,多次回应「我理解唔系印刷出版」,力高属黎私人公司。被问到2001至2005年周有否实际涉及力高运作、力高业务、力高工作、黎是否透过Mark Simon 为业务安排财政支持时,周一概回应指不太清楚。
被告74岁黎智英和59岁黄伟强分别被控1998年4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和2016年1月1日至前年5月19日期间,向科技园公司隐瞒将军澳工业邨骏盈街8号的处所并非按1995年10月24日提案计划书、科技园公司与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同日所订的租契协议及于1999年5月25日所订的租契第二附表所指明的用途而使用,并以此意图诈骗而诱使科技园公司没有采取行动执行其在租契下的权利,导致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及/或力高顾问有限公司获得利益,或导致科技园公司蒙受不利或有相当程度的可能性会蒙受不利。64岁前壹传媒营运总裁周达权获准从案件分拆,押后至7月21日下午提讯。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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