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等涉欺诈案|周达权确认力高助理经理 于涉案大楼工作
2022-05-19 11:57
前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及行政总监黄伟强涉嫌隐瞒科技园公司,容许力高顾问公司使用苹果大楼提供顾问及管理服务,违反租契上指定印刷报章用途,被控2项欺诈罪。案件今日于区域法院续审,前壹传媒总裁周达权续作供交代2011年8月向黎智英汇报的私人财务报表中,因为力高为黎智英主要私人公司,故于报表中加设力高办公室一栏,支出约14万。周又确认力高一名助理经理雇佣合约,显示其于涉案大楼4楼工作。
周达权获特赦免于起诉,今续作供解释会为黎智英制作私人财务报表,2011年8月份电邮寄送报表显示,当中有11万用于黎智英游艇车辆,24万用于力高薪金,另有3笔捐款分别为300万、200万及100万予3个不同机构,又解释另一报表上写到家庭成员津贴16万,力高薪金38万,游艇及汽车开支21万,力高办公室14万。周解释因为力高为黎智英主要私人公司,故于报表中加设力高办公室一栏,以向黎智英汇报。
周又解释力高不设人事部,需由壹传媒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代为聘请员工,律政司刑事检控专员呈上力高员工Christie Chung的雇佣合约,显示其担任助理经理,于骏盈街8号涉案大楼4楼工作,合约由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裁丁家裕签署,员工表现评核表、员工招募表等均有自己或Mark Simon等人签署。
前年3月初有媒体大肆报道苹果日报印刷疑违反租约,容许力高顾问公司使用骏盈街8号苹果大楼,科技园公司向苹果印刷发信查询,周达权忆述当时「Mark Simon搵我,关于力高用苹果日报印刷地方」,要电邮联络公司律师,视乎有否任何需要应对,同时黄伟强亦寻觅适合地方以更改办公室注册地址,Mark又引述黎智英同意决定。周根据多封会计师楼、黄伟强、力高会计部职员及自己查询报价的来往电邮,续指3月23日终决定使用会计师楼骆克道地址作力高办公室注册地址,再讨论实际办公室如何安排,然而办公室仍在原址运作。周又交代公司律师Rosa Ho(何凯英)当时曾觉得要小心处理事件,力高为私人公司,以苹果大楼作商业注册地址可能会违反租契条款,建议尽快更改商业注册地址以免违规。
被告74岁黎智英和59岁黄伟强分别被控1998年4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和2016年1月1日至前年5月19日期间,向科技园公司隐瞒将军澳工业邨骏盈街8号的处所并非按1995年10月24日提案计划书、科技园公司与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同日所订的租契协议及于1999年5月25日所订的租契第二附表所指明的用途而使用,并以此意图诈骗而诱使科技园公司没有采取行动执行其在租契下的权利,导致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及/或力高顾问有限公司获得利益,或导致科技园公司蒙受不利或有相当程度的可能性会蒙受不利。64岁前壹传媒营运总裁周达权获准从案件分拆,押后至7月21日下午提讯。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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